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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山东省青岛第四十八中学决算

发表时间:2020-03-30阅读次数:777


 

                                                

2019年度

山东省青岛第四十八中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学校概况

一、部门职责

山东省青岛第四十八中学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初中学历教育。

一、   机构设置

校长室、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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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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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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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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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1623.44 万元,支出总计1623.44    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303.37万元、增长18.7%,支出增加303.08 万元,增长18.7%。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收入1623.4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3.44万元,占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支出162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99.21万元,占 92.3 %;项目支出 124.23 万元,占 7.7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1623.44 万元,支出总计1623.44    万元。与2018年相比,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303.37万元、增长18.7%,支出增加303.08 万元,增长18.7%。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   1623.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3.44万元,占1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1623.4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23.44 万元,占10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3.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3.08 万元,增长18.7%。主要增加学校教育教学投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3.44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23.44 万元100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74.12万元,支出决算为162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3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增加,项目支出未列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9.21  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1480.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8.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

0.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25万元,占100 %。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务用车停用、无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务用车停用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25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公务用车燃料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山东省青岛第四十八中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全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金额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 3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因公车改革,原校车按相关要求已进行了处置。本单位为初级中学,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对2019年度部分专项资金及预算部门(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青财预评〔2019〕4号)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所有的专项资金名称)开展了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专项资金涉及项目 0个。

绩效自评报告公开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青办发〔2016〕24号)要求,在评价工作完成后20日内,及时将绩效评价报告通过市政府政务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如幼儿园开展教育保育工作开展取得的保教费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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