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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琴岛学校2020年一年级招生计划

发表时间:2020-06-19阅读次数:761

青岛市市南区琴岛学校2020年招生简章

 

根据《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要求,青岛市市南区琴岛学校2020年一年级新生入学条件及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计划招生4个班,按照每班40人,合计招

生160人。

二、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

三、招生办法

我校采用登记入学和随机派位相整合的方式。具体方式为:

一是面向相对就近区域登记入学,范围如下:

所在路

门号范围

门号号段

观城路

单号

67-109

双号

108-110

广州路

双号

2至40

单号

1至23

河北路

单号

71-81

双号

64-80

菏泽路

全部门号

 

菏泽一路

全部门号

 

菏泽二路

全部门号

 

菏泽三路

全部门号

 

菏泽四路

全部门号

 

南村路

全部门号

 

山西路

单号

25-35

莘县路

单号

1至111

双号

2至112

石村路

全部门号

 

四川路

单号

1至15

四川路

双号

2至34

四川路

单号

2325

西江路

全部门号

 

 

 

 

 

 

 

二是所余学位面向西片学区适龄户籍、满足《市南区

2020年户籍儿童入学办法》要求的适龄儿童多校划片,家长(监护人)可选择自愿报名,如不满招生计划自动录取,如超出招生计划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琴岛学校小学毕业后直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

四、入学条件

在我校学区内有正式常住户口,户主及落户房产所有权人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五、招生流程

1. 网上入学信息采集:“市南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已经于6月1日至621日开通入学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期间,家长可修改信息,信息采集截止至6月21日(星期日),平台封闭,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2.现场登记: 7月25日、26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请家长按照平台采集提示的时间段,由一名家长(监护人)带领适龄儿童现场核验材料(提供材料均为原件)请家长根据疫情工作需要提前申请本人和孩子的健康码。

现场核验所需材料:

(1)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本;

(2)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单等合法有效凭证)。要求100%产权,房屋性质需为住宅。

(3)同时提供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幼儿健康手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幼儿发展评估手册等材料的原件报名登记入学。

现场核验流程:

排队发号——查询并叫号(提报儿童身份证号码由工作人员查询报名时间段)——接种预审——材料预审——拍照、材料电子化——材料审核——学生报名——离校

3. 录取安排

我校所余学位面向西片学区适龄户籍、满足《市南区

2020年户籍儿童入学办法》要求的适龄儿童多校划片。如报名的适龄儿童人数不足所余学位将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所余学位,将于8月8日(星期六)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8月15日(星期六),适龄儿童家长登录平台,查询入学录取结果,学校会在“公告栏”显著位置张贴录取学生名单及招生咨询电话。

4.缓学办理: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7月25日、7月26日(星期六、星期日)统一报名登记时间,向学校提交申请缓学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市南区2020年适龄入学儿童缓学审批表》,申请办理缓学。学校经调查了解属实后盖章确认,在7月31日之前交由教育和体育局教育科核准后,通知缓学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领回并保存好相应材料。

六、友情提示

1. 适龄入学儿童如已完成入学信息采集,可以进入“市南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中“查询/修改入口”,查看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并按照“报名提示单”的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等,带好相关材料原件(无需复印)带孩子到相应小学报名。

2. 自招生简章公布之日起,对新增落户的适龄入学儿童,无法保证学区内安置。

                   

 

  青岛市市南区琴岛学校

                            2020年6月19日

 

 

2020年市南区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一、入学要求

随迁子女入学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南公安部门核发满一年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并在市南区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满一年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2.父母至少一方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市南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市南区务工一年以上;

3.符合我区规定的入学年龄(2013.9.1—2014.8.31)。

二、提供材料原件

1.居住证明

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市南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一年)。

适龄儿童父母房屋产权证(100%产权)(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以及入住后缴纳3个月以上水电费发票)或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的、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0年8月31日,登记日和租赁期均满一年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务工证明

合法就业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的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社保卡及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合法经营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的市南区工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一年)。

3.其他材料

全家户口薄、父母的身份证、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儿童健康证明、幼儿发展评估手册。

三、办理程序

1.网上登记。2020年6月1日至6月21日,登录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区教育和体育局专栏的“市南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信息采集。

2.现场审核。符合市南区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于2020年7月27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根据平台提供的报名点就近就便提交材料审核。报名点:青岛朝城路小学(市南区朝城路5号)、青岛市南区第二实验小学(市南区濮县路10号)、青岛八大峡小学(市南区明月峡路1号)、青岛宁夏路小学(市南区宁夏路173号)、青岛天山小学(市南区宁国二路18号)、青岛香港路小学(市南区徐州路28号)。

3.录取查询。8月15日(星期六),随迁适龄儿童家长登录“市南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入学录取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当天到登记报名点要求申请复核,并提交复核材料,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处理并予以答复。

4.报到。儿童父母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到录取学校现场核对,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青岛市市南区琴岛学校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