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优、评先制度
1. 成立评优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等工作机构。
2. 制定评优评先工作方案,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
3. 评优评先工作方案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全校公示。
4. 提报校长办公会研究讨论。
5. 组织实施。由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申报评审材料。由评审委员会根据需要组织申报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等。
6. 根据政策要求,将评优评先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