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小学:
根据山东教育社《关于组织开展山东教育社第九节山东省教育教学“百佳”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全区小学及幼儿教师、教科研人员所撰写的教育论文和教学论文。
二、 稿件要求
参评作品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理论联系实际,观点鲜明,文字精炼,一般不超过4000字,每篇论文作者不得多于2人。
作者务必在稿件中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地址、邮编及学科类别。学科类别分为小学语文、数学、科学、社会、音体美等。
三、 评选办法
由山东教育社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成立评委会,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百佳”一等奖、二等奖若干名,并对获奖者颁发证书,部分优质论文将在山东教育各报社的相应栏目内发表。
四、 其他要求
1、每篇论文需上缴参评费50元,各学校上缴论文是一并将费用缴齐。
2、各校请于5月10日前将稿件交到教育中心办公室。
3、请各校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加此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