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公开课和研究课的质量,加强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市教研室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选拔市级研究课应具备的条件通知如下:
一、参选范围
曾获得区级公开课以上的执教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可参加市级研究课推选:教龄不少于5年、职称为小学一级以上;曾在区级举行过研究课。
二、评选办法
各学校负责初选工作。按通知要求,遵循自主报名,层层选拔的原则,择优推选,公开、公正。
三、市级研究课的规定
1.市级研究课的选题要注重实际问题解决,注重新教学理念的落实与实践,注重专项教学问题的研究与实践。
2、凡被学校推荐参加市级研究课选拔的教师,请于11月18日4:30分前将研究课教案(研究主题、课的设计指导思想)打印稿送到教育中心综合学科办公室,教案质量、研究内容新颖也是评价依据。
3、本次活动有两节市级课,分四个阶段产生。①学校推荐,②教案评选,③区级上课选拔 ,④市级展示。被推选的教师,将于11月23日举行市级课展示。
市南区教育中心
200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