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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小学地方与学校课程骨干教师研讨会学习材料

发表时间:2009-03-11阅读次数:5119

青岛市小学地方与学校课程骨干教师研讨会学习材料

 
《学习文摘》
  学校在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同时,应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结合本校的传统和优势、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开发或选用适合本校的课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课程的实施和开发进行指导和监督,学校有权力和责任反映在实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摘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鲁教基字〔2008〕9号) ——节选
各市教育局:
为做好我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基〔2007〕2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鲁教基字〔2008〕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建设与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地方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地方课程是义务教育三级课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构建和完善三级课程管理体制、增强课程的适应性,提高地方建设课程的积极性和水平,激发中小学生的学习兴趣、转变学习方式、完善智力结构、增强创新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各中小学校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和督导,确保地方课程的开设。
二、调整课程结构,建立必修与选修相结合的地方课程体系,实行统一与分散相结合的地方课程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的开设,确保地方课程实施的整体效果,在地方课程民族文化、生命教育、自然探究和社会探究四个学习领域的框架内,根据学生的生理特点、心理特点、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设置必修地方课程,包括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和人生规划指导等四个系列,形成必修地方课程和选修地方课程相结合的地方课程体系。必修地方课程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时中统一安排课时(具体课时安排见附件1),使用相对统一的教科书。我厅将制定印发必修地方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指导各地、学校开好课程。选修地方课程在确保开足课时的前提下,由地方和学校根据当地实际在我省制定的地方课程框架内自主开设。
三、组织对必修地方课程教科书的开发建设。根据义务教育必修地方课程指导纲要,面向省内出版单位受理必修地方课程教科书编写申请,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同时,结合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对部分原有地方课程教科书进行修订和审查。
四、加强对地方课程教科书的管理。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由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组织审定,经我厅批准后,列入《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供各地选用。必修地方课程教科书要根据我厅颁布的教学指导纲要从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选修地方课程教科书由学校根据教学需要,从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地一律不得组织编写和出版供中小学生使用的乡土教材类、专题教育类图书,不得面向中小学校征订发行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之外的任何地方性和专题类教育用书及教辅材料。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调整青岛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的通知
(青教通字〔2007〕74号)
各区、市教体局,局属各初中学校:
总结我市2001年印发的《基础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实验情况,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义务教育课程实验指导意见》,现将调整后的我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九年一贯制课程设置方案予以公布(见附件),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课程设置方案调整的背景与意义
1.课程设置方案的调整是我市课程改革深入推进的客观需要。我市从2001年开始进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至今已六年,小学、初中分别已经进行一至两轮。因此,对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进行系统的总结与反思,并在此基础上科学调整课程设置方案,落实三级课程管理,是构建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基本任务和要求,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课改革的重要举措。
2.课程设置方案的调整是落实《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有效措施。课程是把教育目标和教学实践结合起来的桥梁,是培养目标的载体和实现培养目标的手段,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课程设置方案的调整必然成为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加强中小学课程管理和评估检查的重要依据。
3.课程设置方案的调整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各年级每周体育课课时的量化要求,必须不折不扣的落实。这对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二、课程设置方案调整的基本原则
(一)基本稳定,局部调整的原则
我市于2001年7月印发了《关于公布青岛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课程设置方案的通知》,并于2002年7月印发了《关于适当调整青岛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课程设置方案的通知》,所公布的课程设置方案成为我市义务教育学校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活动组织的基本依据。经过六年的实验证明,课程设置方案基本符合国家要求。此次调整在坚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只对部分年级的少量学科做了适度调整,这有利于我市课程改革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科学均衡设置的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应体现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实行九年一贯制整体设置,为学生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调整后方案进一步落实了根据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均衡设置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各门课程比例适当,保证学生和谐、全面发展。
(三)因地制宜的原则
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实验方案》,只提供了各门学科课时的弹性比例,鼓励各地“课程设置可按照地方、学校实际和学生的不同需求进行适度调整”。此次调整基本是在教育部规定比例内作适当增减,根据青岛对外开放的要求,参照我国先进城市的课程方案,我市的英语总课时比例略高于国家比例。考虑到各门课程普遍增加了实践活动,而且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实践活动都可与军训、学农、学工和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结合,集中安排,所以周课表内安排的综合实践活动与地方、学校课程总课时比例略低于国家比例。这样可更符合青岛特点,突出青岛地方特色。
    三、对课程设置方案调整的几点说明
(一)结合我市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实际和前期英语教学的基础,在城区和有条件的其他小学,一、二年级每周增设2课时英语课程,占用地方课程课时。
(二)小学一、二年级体育课周课时数由3节调整为4节,语文课周课时数由7节调整为8节(含每周一节的写字课、口语交际课)。
(三)小学三年级品德与社会周课时数由3节调整为2节,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周课时数由2节调整为3节。
(四)七至九年级体育课周课时数由2节调整为3节,周课时数由34节调整为35节。
(五)课程设置调整后,学校的作息时间也会有相应变化。具体由各区、市教体局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课程及课时、季节变化等,自主统筹安排。但应控制学生每天在校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7小时。
四、几点要求
(一)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当前教育工作的主题,课程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全面发展和提高学生素质的根本保证,是全市教育工作者的重要职责。各单位要组织干部教师认真学习研究课程设置方案,进一步提高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认识,增强落实课程方案的自觉性,深化素质教育的实施,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要从依法治教的高度,必须对国家规定的课程实行刚性管理。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课程设置方案,任何人都无权随意增删课程和调减课时,更不得随意增加考试科目的课时,也不得随意减少非考试科目的教学时间,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开齐、开足、开好课程,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最基本的要求,严格执行课程设置方案是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底线,新学期开学后,将成为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行政部门、教学部门规范办学行为检查的重要内容。 
(三)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中关于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规定。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要积极挖掘课程资源,保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和开设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足够的时间和空间。
(四)各学校要注意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的设置学校课程。鼓励学校根据学校实际和学生的不同需求,自主开发或选用课程,增强课程对学校、学生的适应性和选择性,鼓励发挥创造性,努力办出特色。
附件:青岛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