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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发表时间:2017-05-05阅读次数:13797

青岛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进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和支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背景

  (一)“十二五”基本情况。“十二五”时期,青岛教育以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让城乡居民学有优教为目标,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支持、智力支撑和知识贡献,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处于副省级城市前列。

  1.坚持学有优教,教育事业实现新发展。教育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颁布实施《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年)》,新建改扩建729所中小学和969所幼儿园,新增491万平方米校舍和12万个学位,建成5所现代化寄宿制普通高中。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园比例达到7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全市87.8%的中小学达到市现代化学校标准,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达到100%和99%,初步建立起青岛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5%。推进全民学习,全市80%的镇(街道)建成社区数字化学习中心。

  2.坚持全域统筹,教育公平迈出新步伐。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实施经济欠发达镇发展教育扶助计划,投入10.66亿元,完成农村中小学“两热一暖一改”工程和校舍改造等,有效改善农村教育办学条件。探索出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等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办学模式,建立起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建成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奖、助、贷、补、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全部区(市)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义务教育校际均衡指数、学前教育普及水平指数居15个副省级城市首位,教育公平推进指数居领先水平。

  3.坚持育人为本,教育质量得到新提升。德育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机制不断创新。初步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体系,持续推进中小学生“立德修身”等主题教育和学工、学农、学军综合实践活动,系列推出“和美童心”等十佳德育品牌。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开展弹性课时制、选课走班、蓝色海洋教育等多项改革试验。挂牌设立300处社会课堂,全市文化博览、科普教育等12类200个社会教育场馆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获批全国校园足球试验区,成立全国首个市级校园足球协会,成功承办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推广“面向全体学生,人人享有艺术”的艺术教育“青岛主张”。

  4.坚持先行先试,教育改革取得新突破。被山东省确定为全省首个综合改革试验区,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初步构建以依法治教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治理结构。承担全国高职综合改革、管办评分离等12项国家级和多项省级教育改革试点任务,完成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等14大项、43小项市级教育改革试点,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和教育家办学,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颁布实施《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承担全国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简政放权等12项教育改革发展经验被教育部推广。

  5.坚持服务导向,城市发展作出新贡献。教育服务蓝色、新兴、高端产业体系和国际化城市建设能力不断提升。实施中、高职与普通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改革,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创新高等教育发展模式,山东大学等14所高校在我市设立校区或研究机构,加强青岛开放大学等终身教育设施建设,提升劳动者职业能力和市民素质。打造区域性教育国际化先行区,我市成为全国第三个中德职教合作示范基地,与美国等8个国家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在加拿大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教师培训基地。我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达到9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达到58个。

  6.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保障凸显新成效。教育投入和师资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建立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十二五”期间,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达到1037亿元,年均增长16.38%。建成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城乡学校全部实现“校校通”和“班班通”,60%的中小学建成智慧校园,成功承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聘用制改革,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市财政投入专项经费近1.48亿元用于教师培训,形成多层次、多元化、全员参与的教师专业发展新格局,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与教育事业发展的适应性明显提高。

  (二)“十三五”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较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市着力推进“三中心一基地”建设,为教育改革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1.经济全球化迫切需要提升现代化国际城市竞争力。作为对外开放门户和对内开放枢纽,我市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融入全球合作与竞争,不断提升“一带一路”战略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和海上合作战略支点的功能与影响力。顺应经济全球化、对内对外开放的要求以及要素跨境跨界自由流动的大趋势,青岛教育必须进一步加快国际交流合作步伐,吸纳境内外优质教育资源,积极培育学生和市民全球化意识和适应能力,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培育和形成新的比较优势及国际合作交流品牌,显著提升青岛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2.信息技术发展强力推动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大变革。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融入社会生活,深刻改变人们的思维、学习、生产、生活和发展方式。我市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积极建设智慧城市,教育要抢抓机遇,以建成全国教育信息化示范区为指引,率先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深度融合,加快开发优质网络教育资源,建立灵活开放的教育服务体系和教育云资源平台,抢占教育信息化制高点。

  3.构筑创新发展战略高地亟需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我市以创新驱动增强发展活力,加快构筑海洋经济、创新科技和财富金融三大战略高地,迫切需要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教育要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方式改革,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培养大批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新创业型人才,提升全体市民综合素养、创新创业和自我发展能力,为实现城市发展战略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4.建设宜居幸福城市需要多样化高质量的教育服务。扩大公平、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以及为每个人提供向上发展的通道是国家治国理政的重要基础。教育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奠基工程,在推进社会公平、服务社会和每个人的发展中发挥重大作用。我市建设宜居幸福的国际化城市,亟需加快调整教育结构、合理布局教育资源,多途径提供公平、优质、可选择、满足多样化发展需求的教育服务,以人民满意的教育支撑更高水平的城市公共服务。

  青岛教育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将给教育资源供给和布局带来压力;解决区域间、城乡间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对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出更高要求;教育教学方式、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内涵品质不适应多元化、个性化的教育新需求的问题将更加突出,多元参与、多样化办学体制仍有待释放改革创新活力;如何建设更高水平的现代职教体系,如何解决民办教育特色和吸引力不强、继续教育、社区教育供给不足等问题,都需认真研究,精准施策。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让城乡居民学有优教”为目标,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动力,以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构建城乡一体、多元开放、公平优质的现代化教育体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培养学生服务祖国、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敢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为率先全面建成较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现代化引领。以现代化新理念和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任务统领教育改革与发展,引导教育综合实力、治理水平与保障能力全面提高,以教育现代化支撑、服务和引领我市经济社会现代化。

  2.国际化驱动。以扩大教育对内对外开放、促进教育要素流动、加强双向教育合作交流、集聚更多更优的境内外教育资源为动力,发挥国际化领先发展优势,同步推进教育“引进来”和“走出去”,整体提升教育竞争力和影响力,打造青岛教育的比较优势。

  3.信息化支撑。以加快教育信息技术基础能力建设、转化应用能力提升、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为突破点,深入推进我市各级各类教育改革与发展。将“互联网+”创新思想融入教育治理、教育资源配置、教育教学实践,为每个学习者提供更适合的教育服务。

  4.特色化发展。将丰富的海洋文化积淀、山东半岛蓝色区位特点和青岛足球运动本土优势进一步凝练、提升并融入到教育体系,培育和形成蓝色海洋教育特色,强化开放、包容、创新、进取精神和海洋国土意识教育功能,建立海洋教育优势区品牌。

  5.多样化服务。以人民为中心,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加快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着力推动资源整合、多方供给、共建共享和管理、评价、服务制度建设,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为每一个社会成员实现终身发展提供支持。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实现高水平、有特色的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形成区域性优势明显的人力资源集聚高地,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和人力资源开发水平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1.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城乡、区域、校际及群体之间的教育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多样化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不低于90%,实现义务教育全域均衡发展目标,高水平普及15年基础教育。

  2.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全面提升。建立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幼儿园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90%以上,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0%,中小学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大幅提升。立德树人的有效途径和长效机制逐步完善,教育信息化、国际化水平明显提高,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100%中小学建成智慧校园,人才培养模式及体系改革不断深化,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特色更加鲜明,课程与教学更好地满足不同学生潜能发展的需要。

  3.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教育治理体系,依法治教成为新优势。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迈上新台阶,学校自主办学、自主发展的活力显著增强,教育家办学生态全面优化。人才培养方式不断创新,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取得重要突破。

  4.服务现代化国际城市发展能力显著提升。构建起与宜居幸福现代化国际城市相适应的现代化教育体系。形成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校内外教育相互融通、正式学习和非正式学习相互补充的终身教育体系,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参与率达到50%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3年,教育服务人才资源开发、引领科技创新和文化建设的能力显著提高,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围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总体目标,着力解决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着力发展包容、公平、有质量的教育,让人民对教育改革发展有更多获得感。

  (一)立德树人,促进学生思想道德和综合素质发展。

  1.深化德育综合改革。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法治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培养青少年中华民族独特精神气质、现代生活方式和文明习惯。深化德育综合改革,将德育目标融入各学科课程,促进德育与智育、美育、体育有机融合,构建学段纵向衔接、学科横向融通、课内外活动有机融合的德育课程体系,建设一批“德育精品课程”和网络德育资源平台。加强大中小学德育工作保障体系建设,完善中小学全员育人导师制、班教导会制度和教书育人“一岗双责”制度,着力提升学生思想品德和身心综合素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筹建市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建设专、兼结合的心理咨询与辅导队伍,探索“区域巡回教师”心理指导制度,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服务能力,培养学生健全人格。

  2.改进学校体育工作。出台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推进全国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试点项目,改进学校体育课程、教学、竞赛和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学生体育技能测试、等级认定体系和学校体育项目俱乐部制度,开展形式多样、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体育活动和联赛,探索有效衔接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提升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质量,小学三年级集中开设游泳必修课程,每位学生掌握两项以上终身受益的体育技能。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及公告制度,加强学生卫生、营养、亮眼、疾病防治知识普及,完善学校健康教育课程和疾病防控机制。

  3.提升学生艺术和科学素养。出台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深化美育课程与教学改革,开发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艺术教育课程资源,发展中小学管乐艺术特色,丰富、优化美育课程。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进社会艺术场馆、专业院团与学校艺术教育互联互动,构建课内外、校内外开放融合的美育课程体系,建设一批高水平学生艺术团队,帮助义务教育段全体学生掌握1-2项艺术技能。加强学校科普教育,开展系列科普实践活动,加强青岛市少年科学院建设,完善名师带教培养科技后备人才制度。

  4.完善学校、家庭、社会联动育人的长效机制。规划建设4所未成年人校外教育设施,开发全社会育人资源,为学生提供多样、优质的德育实践和创新活动资源。实施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基地认证、评价,建设和完善中小学生学工、学农、学军等校外实践基地,完善中小学“社会课堂”。强化家庭育人基本责任,实施家长教育素养提升工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提高家长教育能力。

  专栏1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

  中小学德育综合改革。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构建学科德育课程、德育校本课程、主题实践活动、学生社团建设与志愿服务、学生生涯规划指导等“多位一体”的中小学德育课程体系,开展生活德育、品行养成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社会综合实践,形成引导、指导学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到2020年,全市建设100门中小学“学科德育精品课程”,评选100门中小学优秀德育校本课程,系列推出“中小学十佳德育品牌”“中学生十佳明星社团”,全市14周岁以上中学生、学生团员通过“青岛志愿者服务网”注册成为志愿者比例分别达到55%、90%以上,建立起覆盖全市、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志愿服务体系。青少年“社会课堂”建设。加强公益性校外教育设施建设,每个区(市)集中建设一处多功能、综合性校外综合实践基地;促进校外教育与校内教育教学、学生素质拓展有机对接,开发融综合实践、海洋、环境、科普、法治、安全应急和国防教育及社会体验、生存拓展训练为一体的社会教育课程,满足中小学生个性化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需要。推进社区和镇未成年人文化设施建设,拓展社区和镇文化活动中心青少年教育功能。到2020年,全市建成约500家社会课堂,形成丰富的社会实践精品课程和特色项目,建立起以社会课堂为主体、其他社会教育资源为补充、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校外教育体系。

  建设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构建校园足球课程体系,完善校园足球四级联赛,贯通足球后备人才成长通道,整体提升校园足球普及水平。在全市中小学及周边区域规划建设600个标准足球场地和100个笼式足球场地,建成1-2个国际水准的省市级足球训练基地,建成300所市级足球特色学校和100所全国足球特色学校,全市在校学生足球人口数年保有量增至30万人,打造一流的全国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

  (二)公平优质,全面提高基础教育办学育人水平

  1.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优质发展。落实《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年)》,以学前教育设施建设为重点,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到2020年,新建、改扩建学前教育设施500余所,满足人口增长和城市布局调整需求。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试点,深化城区幼儿园片区化管理改革,完善农村幼儿园镇域一体化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价和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幼儿园办园质量第三方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全市城乡学前教育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幼儿园。加快发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建立覆盖城乡的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网络,每年向本市2-3岁婴幼儿家庭提供免费早教指导服务不少于4次。

   专栏2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工程

  扩增学前教育资源总量。结合城市居住区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新建、改扩建幼儿园500余所,到2020年,城乡幼儿园全部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不低于90%。通过名园办分园、集团化办园、委托办园、跨区域合作办园等办园模式改革,加大示范园建设力度,示范类幼儿园占城镇幼儿园总数比例达到70%以上。以农村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建设为带动,提高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形成以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为示范、村(社区)独立幼儿园为主体的农村学前教育格局。

  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幼儿师资配备,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以政府购买岗位方式解决保育员短缺等问题,提高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村(社区)幼儿园公办教师配备比例。实施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和后勤服务人员全员培训项目,显著提高幼儿教师学历水平和专业素养。加大区(市)政府统筹力度,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解决好公办幼儿园不列入编制管理的教师、村(社区)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等问题。

  2.推进义务教育全域均衡发展。研究制定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建立区(市)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评估机制。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新建、改扩建相结合,规划建设400所义务教育学校,着力解决“乡村弱”“城镇挤”的问题。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把均衡发展和品质提升作为重要抓手,使城乡学生共享有质量的教育。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激发农村学校内生活力,提升农村教育质量。深化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高校或科研院所辐射中小学、学区制管理、优质中小学校跨区域合作、混合制办学等改革探索,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完善外来学龄人口动态监测和长效管理机制,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专栏3全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

  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计划。加快推进市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学校建设标准、教师队伍配置标准、教育装备配备标准、教师收入标准“五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建立市级统筹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市级财政教育经费新增部分重点向经济困难市和农村地区倾斜,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到2020年,各区(市)均达到市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标准。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在财政投入、办学条件、师资培训、课程建设等方面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针对性扶持。优化农村义务教育设施布局,优先支持乡村学校提高教育信息化、装备现代化水平,完善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标准,通过开展城乡对口帮扶、一体化办学、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利用信息技术共享优质资源等方式,补齐乡村教育短板,提升乡村教育质量。

  高水平现代化学校建设计划。制定青岛市普通中小学高水平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以学校内涵建设为重点,提升学校现代化水平,加强创新实验室、信息化学习空间、数字化课程资源和“三创”活动设施建设,满足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需求。完善学科专用教室建设,拓展学校图书馆功能,为学生个性化学习与发展提供资源支持。

  3.加快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加大高中教育资源全域统筹力度,新建、改扩建相结合,规划建设25所普通高中,加大开放式、多功能创新实验室配置力度,满足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需要。实施特色高中建设计划,以课程改革为核心,创新普通高中办学模式和育人方式,全面推进选课走班、小班化教学,开展数字化课程环境建设和学习方式变革试验。推进普职融通试点,建立跨校选修和学生共育的联盟机制,探索普通高中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机构联合培养人才的有效机制,加快形成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发展路径与培养体系。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自主、充分、有个性地发展。加强课程实施水平监测,探索实施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增值性评价,推动现代教育测量与评价结果运用。

专栏4特色高中建设工程

  以课程改革为核心引领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推进自主选择、分层学习高中课程体系建设;加强拓展型、研究型课程建设;实施小班化和“走班制”教学改革,探索实施个性化学程、学分制管理,为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创造条件;支持高中学校与高校、科研院所、社会机构合作,共同开发创新课程,通过大学课程先修、参与课题研究、科学实验、社会实践等方式,探索不同潜质学生发展指导和培养机制,为学生提供个性化职业生涯教育和高质量职业体验。实施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十三五”期间,在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建设60个创新实验室,面向全市普职学校学生开放。建立特色高中孵化、创建、评估和支持保障机制,形成一批课程特色鲜明、布局相对合理、充分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的特色普通高中。

  (三)关怀个体,帮助有特殊需要学生更好发展

  1.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大力发展残障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康教一体的学前特教机构建设。高水平普及残障儿童义务教育,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办学质量,加强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管理。积极探索适合残障学生特点的高中阶段教育,为残障学生提供个性化的职业体验和技能培训。支持在青高校设立高等特殊教育学院或相关专业,拓宽残障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渠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构建残障学生终身学习体系。

  2.推进特殊教育改革。以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为突破,开展医教结合改革,建立教育、医疗、残联等多部门联动的医教结合服务机制,实现发现、教育、康复、保健一体化跟踪服务。建立不同程度残障儿童个性化受教机制,为不能到校就读的残障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推进全纳教育改革,探索建立全纳教育评估标准,提升全纳教育整体实施质量,到2020年,全市全纳教育水平处于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3.开展特殊禀赋儿童教育实验。建立特殊禀赋儿童早期发现、识别和评估机制。探索弹性学制和个别化教学模式,建立特殊禀赋儿童跨班、跨年级、跨专业、跨校学习制度。逐步实现各学段特殊禀赋儿童培养的有机衔接,为不同潜质儿童的学习和发展提供支持。

  4.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优化特殊教育学校布局,重点支持农村地区特殊教育设施建设。配齐、配足特殊教育教师、送教上门教师和残障儿童随班就读巡回指导教师,研训结合,提高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大特殊教育专项投入,全面实现残障学生12年免费教育。

  专栏5特殊教育基础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特殊教育设施建设。迁建青岛市盲校,新建孤独症教育学校,建设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实训和综合实践教育基地,逐步更新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设施,新建一批幼儿园、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到2020年,全市特殊教育设施全部达到高水平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

  加强残障儿童信息资源建设。开展残障儿童信息采集,建立残障儿童信息数据库,建设青岛市全纳教育资源中心和全纳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残障儿童信息和优质全纳教育资源共享,为残障儿童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提供信息支持。

  加强特殊教育课程教材建设。按照国家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学校课程标准,新编和改编盲、聋课程教材,研究开发培智、孤独症、脑瘫等特殊教育校本教材,加强医教结合课程、康复课程和职业教育课程建设。

  (四)融合贯通,构建高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适应产业结构升级转型,合理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布局,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与海洋产业、高端制造业、高端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专业群,扶持涉农专业发展,建成蓝色海洋教育特征鲜明的区域性职业教育中心和全国海洋职业技术教育基地。筹建青岛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等高等职业院校,新增一批省级示范学校和优质特色学校。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衔接融通,扩大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贯通培养试点院校范围和专业覆盖面;推动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融合开放,实现课程和实训资源共享,进行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试点;推进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通,统筹开展职业教育社会培训,探索实施职业培训“学分银行”制度,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提供可选择的多样化教育服务。推进高职、中职、技工院校统筹协调发展,形成相互补充、功能齐全、特色鲜明、质量优良的青岛特色职业教育体系。

  2.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职业教育内涵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对接职业教育专业链、人才链和产业链,建立校企一体化育人机制,组建职校、企业、行业多方合作的职教集团和中高职教育联盟,完善多方参与职业教育的联动机制,促进紧密型职教集团建设。重点扶持3-5个技工教育集团,建设集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公共实训、就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技工教育培训基地。加快推进“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探索实践,鼓励民间艺人、技艺大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支持公办职业院校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开展多元模式投资办学改革试验。建立行业组织指导教育教学、发布行业人才需求、开展教育质量评价的常态机制。

  3.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育和保障能力。对接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教育国际水平专业教学标准,开发高水平、特色化的专业教学标准。开展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互通一体化课程认证改革试点,推进“双证互通”。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编制教材、设计课程方案和实习实训流程。创新“厂中校”等多种实训基地模式改革,深化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建设一批生产性公共实训基地,打造一批公共实训品牌,推进职业学校、实训基地、联合培养基地有机融合,培养大批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完善专任教师准入制度和外聘教师管理机制,健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和办法,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建设一批“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专栏6职业教育培养能力、质量双提升工程

  职业教育“十百千万”工程。重点打造10所以上具有鲜明青岛特色、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品牌职业院校。建设100个以上内涵丰富、辐射能力强的市级骨干专业。培育1000名以上产学研能力较强的“双师型”教师。培养30万名以上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高水平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攻坚计划。全面落实《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统领职业教育各项改革工作。积极开展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建设,扩大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模。深化技工院校改革,推进现有技工教育资源整合。开展职业学校托管、合并等多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试点。采用弹性学制、学分制办法,推进普职深度融通。到2020年,新建、改扩建8所职业教育学校,创建100个对口就业率和优质就业率“双高”的骨干专业,建设100门中等职业教育精品课程,形成20个左右高职专业重点专业群。

  (五)提升能力,促进高等教育校地融合创新发展

  1.积极扩增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加快引进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促进我市高等教育多元化、国际化。推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来青创办校区、研究生院和研究院。推进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支持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支持高校与企业合作建设二级学院,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创建高等教育机构。“十三五”期间高等教育机构增加到50所,支撑青岛建成高等教育强市。

  2.推进在青高校“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加大对在青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力度,以我市产业需求为导向,重点建设处于国内同类学科前列、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学科,打造学科“高峰”,支持若干优势特色学科建成世界一流学科;支持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建设一流大学;推进在青高校一流师资队伍建设,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优化高校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方式,提升在青高校科研创新能力、人才培养质量、社会服务水平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

  3.提升高等教育对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度。鼓励在青高校抢抓我市“三中心一基地”建设战略机遇,主动融入城市创新驱动战略、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通过学科对接产业、高端人才汇聚、新型智库建设、创新平台培育、教育资源共享等措施,促进在青高校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聚焦我市“十三五”产业布局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打造我市城市发展新优势。推进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社区教育联合互动,推动高等教育资源服务社会发展。支持部分高校向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型发展,遴选共建一批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专栏7高等教育创新发展工程

  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引进工程。设立高等教育发展基金,重点支持高校引进、市校共建等项目;加大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引进力度,重点推进复旦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高校青岛校区建设,推动其他在青高校扩展办学空间,设立校区或创新创业基地。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设3-5所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到2020年,在青高等教育机构总数增加至50所以上,在校生数量和高等教育机构数量位居计划单列市首位,在副省级城市中处于上游水平,研究生数量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

  在青高校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工程。以在青高校已有优势特色学科和市校共建重点学科为基础,通过资金、政策、资源支持,加强高校特色学科人才团队培育,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快构建与我市现代产业结构相适应的高水平学科体系,到2020年,有若干学科初步达到世界一流水平,1-2所高水平大学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5个以上学科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力争有25个以上的学科进入ESI(世界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国际学科排行前1%或跻身国内学科排名前20%,30个左右的学科在服务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对接青岛重点产业、引领青岛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发挥重大作用。建成一批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大学,使青岛成为充满活力的创新高地和人才高地。

  (六)全民学习,构建灵活开放的城市终身教育体系。

  1.健全终身教育学习网络。加快城乡社区教育组织建设,建立社区教育示范区(市)评选制度,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和指导专家队伍,完善区(市)、镇(街道)、村(居)三级终身教育网络。建设一批规范化农村成人教育学校,推进农民继续教育工程。加快发展老年教育,重点建设村(社区)级老年学校。支持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开展教育培训,依托施教机构和教育基地,开展新型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继续教育。进一步扶持对农民工、失业人员、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转岗职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职业培训。

  2.建设数字化终身教育平台和资源供给机制。对接国际远程教育建设和评价标准,建立以教育资源库为核心的数字化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完善全民学习网,提高在线学习质量,利用“互联网+”扩大面向各类人群的终身教育服务。建立学习型社会统筹推进机制,整合各类终身教育资源,推进职业院校、科研机构、行业企业、社区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将教育培训机构特色课程纳入终身教育资源平台并向城乡居民免费开放,形成以需求为导向、共建共享的终身教育供给机制。

  3.健全终身学习激励和保障机制。制定促进终身学习的规章制度和激励办法,促进人的终身发展。实施居民终身学习促进工程,免费发放居民“终身学习卡”,试点建立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和学分积累、转换制度,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探索建立市民终身学习监测评价体系。探索实施在职人员带薪继续教育休假制度。加大对终身教育支持力度,完善经费调整机制,形成推进终身学习的多部门协同保障机制,率先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

  专栏8终身教育促进工程

  家庭教育促进工程。探索建立学校、社区、相关社会组织等多方合作的家庭教育指导制度。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全面参与的协同育人机制。依托学校、社区等定期开展家庭教育培训、讲座、论坛等,提升家长综合素质和家庭教育指导水平。

  老年教育促进工程。积极发展远程老年教育,研发、整合各具特色的精品课程,建设老年教育网络课程资源库,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探索联合办学与社区老年文化娱乐、健身相结合的教育新模式,为每个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学习服务。

  社区教育网络建设。市本级办好社区大学,完善社区教育网络建设,建设专兼职与志愿者相结合的社区教育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

  终身学习平台和资源建设。建立以教育资源库为核心的数字化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青岛开放大学,形成“一库多网”的网络学习资源体系,六区数字化学习中心配备率全部达到100%。安排经费支持学校、企业、社会团体等开发、共享各类课程,重点开发青岛特色社区课程资源。

  四、重点改革举措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加快教育治理现代化进程,发挥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优势,激发教育现代化更强劲的内生发展活力。

  (一)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实现“放管服”制度化。

  1.推进简政放权。围绕学校“依法办学、自主发展”,进一步规范政府、学校和社会权责,结合各级各类教育不同实际,科学配置学校的权利与责任。加强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化建设,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高效运转的教育管理机制,保障学校行使办学自主权。

  2.改进宏观管理。进一步探索放管结合有效模式,积极运用法治、规划、财政拨款、标准、信息服务等手段引导和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新要求,完善市、区(市)及镇(街道)分级管理教育的体制。建立基于规划的市级统筹机制,以规划为引领统筹安排全市教育投入、高效配置教育资源、科学实施绩效评价。加快构建高水平、有特色的青岛教育标准体系。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强教育监测系统建设,实行有效促进、科学衡量、合理评估。

  3.优化教育服务机制。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完善政府服务供给方式。创新体制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各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议权。

  4.完善教育督导机制。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教育督导与教育决策、教育执行之间的统筹协调。强化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加强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办学情况的督导检查。开发教育督导信息化管理和大数据平台,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全面开展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教育质量监测。培育、引入高资质、高信誉的教育服务机构。健全教育督导问责、结果公示公告、限期整改和督导结果奖惩的制度体系。

  (二)全面实施依法治教,厚植教育治理新优势。

  1.大力加强法治教育。全面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在中小学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积极开展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动。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员法治培训,全面提升教师和学校管理队伍的法律素质,培养、引进一批法治观念强、法律素养高的优秀教师。加强法治教育资源开发、教研科研和经费保障。

  2.推进地方教育立法。完善地方教育规章制度体系,加快学校立法、终身教育立法进程,适时制定国家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办法。加强教育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

  3.积极推进教育执法改革。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处罚标准和幅度范围内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执法运行流程,建立部门间、市与区(市)间教育行政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教育内部综合执法机制,深化区(市)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服务新模式,实现教育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建立教育行政执法平台,实现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共享。

  4.全面深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大力推动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建立以章程为统领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探索建立以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为依据的学校评价机制。实行学校管理权限清单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强化党组织在依法治校,按章程自主办学中的保障和监督作用。完善多元参与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学生会以及学校学术委员会等机构常态化运行的体制机制。健全学校内部救济制度,保障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教育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机制。

  (三)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形成多元参与办学新格局

  1.支持社会资源参与教育。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独资、合资、合作、委托管理等途径,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混合股份等形式参与各级各类教育办学。完善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相互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的机制,实现公办民办教育资源优势互补。探索以土地、校舍等要素低租金或零租金等方式,吸引教育名家或品牌学校参与办学。创新民办教育融资机制和奖励机制,制定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办教育的项目库,实施出资人奖励制度,促进民间资本参与多样化教育服务。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有效合作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专业化服务。

  2.完善民办教育管理制度和扶持机制。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度。建立民办教育服务和管理信息平台,健全民办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制度、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风险防范机制。建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多元化的公共财政资助体系。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建设用地、税费优惠、教师养老保险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

  3.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创新发展。鼓励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提升质量和特色,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教育服务。引进和培育知名民办品牌学校,支持民办学校品牌化、连锁化和集团化发展。优先扶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试点校建设,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办好一批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建立民办学校监事会。建立民办学校信用等级评估制度,实施办学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民办学校重组和退出机制。

  专栏9多元办学体制改革促进工程

  民办教育投融资机制改革。搭建多元化的融资平台,探索组建青岛教育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立教育投资运作实体平台,开展与国内专业金融(投资)机构的战略合作,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各级金融、财政等部门支持民办学校以股权融资、债券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筹集建设发展资金,并支持担保机构开展针对民办学校的信用担保业务。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支持计划。推进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工作。民办学校按规定为教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进修培训、课题申请、评先选优、国际交流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待遇。支持公办学校选派一定数量的校长、骨干教师到非营利性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支教和民办学校教师到优质公办学校挂职培训。

  (四)深化招考制度改革,推进教育评价机制创新。

  1.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建立基于学生核心素养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体系,把学生的品德、学业、身心发展水平和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等作为学校教育质量评价的主要内容。制定并完善各学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改进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的信度和效度。加快构建基于过程评价的教育质量监测系统,利用教育云、大数据,建立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电子档案。

  2.深化考试制度改革。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建立与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衔接的录取机制。探索实施部分学科多次考试、考试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等制度,强化体育与健康水平评价,增加其在考试科目中的分值权重。结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探索建立科学、公平的高校招生人才评价机制。加大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考试评价力度,探索高职院校“文化水平+专业技能+职业素养”的入学考核体系。

  3.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推进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招生考试制度,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支持办学特色鲜明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分类招考、自主招生制度,改革不同学段技能型人才衔接贯通培养招生制度。坚持适龄幼儿免试入园政策,扩大就近入园试点范围,健全幼儿园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招生程序与行为。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积极推进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完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

  (五)激励学校创新探索,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1.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构建有利于教育家办学的制度环境,激励校长教师自觉探索教育规律、创新教育实践,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鼓励学校依据国家标准和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以跨学科核心素养和学科核心能力为基础的学业成就标准,建立以校为本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监测体系。鼓励学校创新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开展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办学模式探索。探索社会与学校协同育人模式,发挥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等校外教育资源的育人功能,创建职校、高校与企业、行业联合育人新机制。

  2.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建立课程改革组织决策和咨询指导机制,鼓励学校在课程设置、内容选择、教学组织形式、课堂形态和考试评价等方面进行前瞻性探索和试验。深化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加强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开发,鼓励开展STEAM课程、大学先修课程、在线学习、项目学习等研究探索,推进小班化和“走班制”教学改革,深化教与学的方式变革。支持中小学建设创新实验室、创客工作坊、手工制作坊等新型功能室,探索建立网上创客教室和“创新学习实验室”,建设青岛“三创”教育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网络和实训让学生开展创客式学习,探索实施个性化学程、学分制管理,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指导。

  3.强化海洋教育特色。修订中小学《海洋教育》教材,建成全国首个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普及海洋教育的城市。依托中国海洋科技馆、各涉海企业、科研院所等,建立一批海洋教育基地,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海洋教育特色学校,构建海洋教育体系。鼓励引导涉海高校和职业院校,优化专业结构。建立全国和国际性海洋教育论坛,占领海洋教育高地,凸显海洋教育特色。

  (六)提升教育开放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1.扩大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创建教育合作友好城市。制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探索与国(境)外学校、企业联合办学的教育输出模式,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成一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扩大来青外国留学生规模和学历生比例,支持大学、高中与国际知名学校学生交换互读、学分互认。启动“百校结好”交流项目,鼓励学生参加国际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等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活动。

  2.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以优质资源“请进来”为重点,深化与发达国家教育合作交流,引进国际教育考试、国外优秀教材和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推动中外课程学分互认,鼓励职业院校联合企业与外国院校合作办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引进国际文凭(IB)课程等先进理念和资源,支持学校自主开发使用国际理解教育的校本教材,开展双语教学,开设多语种课程。与国际知名教育评价机构合作,有选择地参与国际学术评价项目,构建具有国际视野和本土特色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

  3.提高青岛教育国际影响力。吸引国际教育组织落户我市,联合举办高端教育论坛和国际学术会议,扩大青岛教育国际影响力;积极吸引国(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企业来我市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以多种形式推动教育“走出去”,支持教育科研机构参与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支持教师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到境外办学,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和青岛教育改革经验成果。

  专栏10教育国际化内涵提升工程

  建设教育国际化青岛试验区工程。借力国家教育智库,开展集国际化人才培养、国际教育资源引进、教育国际服务于一体的教育国际化探索性研究。借鉴国际文凭(IB)课程、美国STEM(STEAM)课程等先进理念和资源,开展课程教学改革试验和国际理解教育,到2020年,引进国际优秀课程或开发中外融合校本课程达到100门。面向海外选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来青任教,组织教育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赴国(境)外培训研修,提高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探索外籍教师引进机制,提升外籍教师引进质量。

  教育国际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完善在青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布局,加强和改进涉外办学。打造“留学青岛”品牌项目,研发体现中国文化、适合来青留学人员的课程教材,推送20门以上具有中国特色和青岛特点的特色课程,建立国际学校与本地中小学校际合作的有效途径和机制,培育一批教育国际化示范学校和特色项目。完善国际教育考试的引进和管理,提高国际教育考试服务水平。

  (七)全面融合信息技术,推进教与学方式变革。

  1.加强教育信息化设施和资源平台建设。实施《青岛市教育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教育信息化学习空间和应用环境建设,优先为农村小学、教学点和城镇薄弱学校配置数字化教学终端,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推进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和均衡配置,建设覆盖各学段、各类教育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库,打造基于云服务模式的网络学习与服务空间。完善准入机制,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建设,支撑全民学习、终身教育。

  2.以信息技术推动教育教学方式变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管理体制深度融合,建立网络环境下开放学习模式,鼓励更多学校应用在线开放课程,探索建立跨校课程共享与学分认定制度。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开展“未来教室”试点,探索开放、互动、共享的信息化教育教学方式,提升利用信息技术自主学习、实践创新的能力。完善基于大数据的学生发展性评价和学习分析系统,利用互联网手段创新教育模式,开展教育设计、教育创意,举办教案大赛,培育和推广新型教学模式。

  3.实施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市、区(市)、校”三级网上研训一体化应用系统,实施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全员培训计划和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计划,提高全市教师信息素养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养一批教育技术专业骨干和教育信息化专家团队。制定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标准,推动农村学校和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

  4.建立教育管理和决策信息化支持体系。建设青岛市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教育管理数据整合共享,优化教育管理业务流程,构建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教育决策支持及信息服务体系,实现高效科学的教育管理与决策。推进智慧教育中心管理平台和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全市教育管理与服务信息化水平。

  专栏11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教育装备现代化建设。开展教育装备现代化提升工程,加强未来教室、电子书包、数字化图书馆及综合阅读区的建设及应用,加强创新实验室、创客空间建设及应用,为学校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提供现代化技术支持。推动青岛市普通中小学校教育装备现代化办学条件配备标准、青岛市职业学校部分专业实训设备配备基本要求等装备标准的实施。

  智慧学习信息系统支持计划。为教师使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提供广泛的系统支持,开展适应性学习评估,激励教师改革创新。扩大“翻转课堂”和移动终端应用试点范围,推动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有效融合。推进社区数字化学习中心和“青岛全民学习网”建设,构建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城市。以数字智慧校园建设为载体,全面推动数字应用在教育领域的普及和深度融合。建设未来教室、培养未来教师、发展未来教育。

  (八)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打造教育人才高地。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大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师德考评机制,将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准入、在职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选先评优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2.提升教师队伍能力素质。建立各级各类教师专业发展长效机制,构建以德育意识和能力培养为重点的教师专业发展和培训体系。加强教师教育基地建设,探索新教师见习期培训制度,实行全体教师五年一个周期的继续教育培训。加强教师学习研究共同体建设,推动教师开展基于实践问题解决的行动研究,促进教师自主发展。实施“岛城教育家成长和卓越教师培养工程”,鼓励校长、教师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培养一批教育家型校长和教师。关注农村教师成长,启动乡村教师重点支持项目。

  3.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聘用制改革,完善教师聘任机制,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建立学校自主引进高层次人才、自主直选急需紧缺专业教师等多元化教师补充方式,建立学校教师与行业企业、科研机构高技术专门人才和研究人员双向流动机制,促进教育人才优化配置。对农村小学和教学点采取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推进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鼓励支持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讲学。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4.提高教师待遇,吸引培养优秀人才从教乐教。完善教师发展性多元评价激励机制,建立适应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薪酬制度。进一步完善吸引优秀教师赴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的配套政策,加大在绩效工资、职称评聘、业务培训等方面的倾斜力度。积极稳妥推进职称改革,创新教师荣誉制度。探索建立教师惩戒和退出机制。

专栏12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乡村教师重点支持计划。完善吸引新教师赴农村任教的保障机制,在教师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称晋升、聘用考核、评先选优、培养培训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倾斜,在农村中小学教师中全面落实乡镇工作津贴补贴制度,落实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津贴补助,建立农村教师荣誉制度,同步规划建设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实施农村小学教师培养模式改革,每年组织200名乡村骨干教师开展高端研修培训。

  岛城教育家成长与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实施卓越教师奠基工程,设立面向基层中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培育一大批具有先进理念、研究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的未来之师。推进教育家办学,制定、实施《实施青岛教育干部领导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提升教育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深化实施名师、名校(园)长培养工程,持续推进教师读书实践工程,举办岛城教育家成长论坛,推出一批有思想、有担当、有创造、有影响的教育家型校(园)长、教师。到2020年,培养1000名富有改革创新精神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教育教学名师和学术骨干。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健全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要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作为维护人民利益、促进城市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坚持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制度,严格教育发展问责制,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和定期评估发布机制,定期向同级人大报告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主动接受政协、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监督。健全青岛市教育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统筹协调教育综合改革的重大改革事项。

  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在推进教育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学校领导班子领导改革发展的能力,建立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学校政务公开。加强学校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学代会等群团组织建设,以党群共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

  推进青岛教育智库建设。实施“科研兴教”战略,建立完善教育重大决策多方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机制。完善青岛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教育决策信息咨询和智力支持系统。培育和发展教育专业服务机构,逐步建立和完善教育专业服务机构的准入、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稳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二)资源保障。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与地方财力状况、办学需求和物价水平合理联动的各级各类公办学校生均财政拨款稳定增长机制,到2020年,全市各类学校预算内生均经费处于全国先进行列。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机制,完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和教育捐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教育。

  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完善教育重大投入政策的评估咨询机制,实施教育经费精准预算和滚动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和使用绩效评估,有效防控财务风险。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大教师继续教育、教育信息化、教育科研、课程资源开发等软件投入力度。

  重点加强对城镇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的教育投入,统筹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严格落实《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年)》,引导优质教育资源向新建居民密集区、农村新型社区和教育相对薄弱地区布局,提升城乡教育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以政府资助为主体、以社会捐助为补充”的资助育人机制,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突出精准资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和后勤工作。依法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丰富安全教育内容和形式,提高安全教育实效性;建立系统科学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校园伤害事故纠纷联动调解机制和反校园欺凌联动机制,构建完善的校园安全智能防控体系,提升校园安全管理现代化水平。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加强学生用品安全和后勤服务设施统一管理,完善学校、服务企业及各类产品准入、采购、质检、服务、监督机制。开展学生营养餐干预,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学校安全和师生健康的良好环境。推进后勤改革与创新。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标准化食堂和区域性配餐中心建设,严格按学校建设规模配建学生食堂,满足中小学生在校就餐需求。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提供服务、学校自主选择、行业自律管理、各方依法监督的后勤服务保障体系,推进教育后勤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现代化进程。建设节约型学校。

  (三)制度保障。加强规划落实。各区(市)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结合《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本规划,制定本区域“十三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把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各部门要对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明确部门责任分工。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考核,完善规划落实监督评估和问责制度。广泛宣传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凝聚全社会力量,支持教育改革发展。

  建立规划实施研究与跟踪监测机制。围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建立中期评估和年度监测制度,分析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探索第三方跟踪评估教育发展制度。重视教育科学研究,围绕青岛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教育战略研究、政策研究和应用研究,以项目为依托,组织合作攻关、校本研究和深度调研,优化重大研究成果培育机制,促进优秀成果和先进经验向本地实践转化,以问题解决为导向,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