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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未达到继续教育学分要求的教师情况摸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8-09阅读次数:3438

 

局属各学校、幼儿园,各民办学校、幼儿园(班),各驻区幼儿园,教体局各科室、各部门:

根据青岛市《关于加强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应用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明确规定自2018年教师培训学分5年满360学分将成为评定职称和教师资格证审核的必要条件。我区制定了《市南区教师培训学分标准体系和实施细则》,并于2017年11月27日印发(青南教体办【2017】57号),面向分管干部、学分管理员组织了相应的政策解读培训。同时自2017年起我区多次进行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情况反馈,并组织学校开展教师学分完成情况自查。结合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的相关要求,近期将对我区各单位未达到继续教育学分要求的教师情况进行摸底,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师训分管干部应将本单位全体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完成情况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本周五前,教育中心将把截止到目前各单位继续教育学分仍未达标的教师名单(Excel表),通过AM发给各单位的师训分管干部。

2.各单位对未达标教师要通知到本人,并要求其写出情况说明。请各单位汇总相关情况,根据分类标准区分并填写在《市南区各校(园)、单位继续教育学分不满360分的人员情况摸底统计表》(Excel表)中。

继续教育学分未达标的教师情况类型

类型

本类型情况

1

非教师编制

 

2

教师编制职员岗

 

3

不在岗(借调/病假/其他:要说明)

情况说明中写明原因

4

已离职

 

5

到2018年12月退休

 

6

新教师

情况说明中标注是否符合此要求:工作1年需满72学分,2年需满144学分,三年需满216学分,四年需满288学分。

7

其他情况

情况说明中写明具体原因

 

3.请各单位分管干部协同学分管理员,抓紧时间解决相关问题,8月11日后登录青岛市教师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可做查询等相关操作。尤其今年要评职称的老师,争取2018年8底前按要求完成规定学分任务。

4.相关说明:①2018年1月1日前的学分不分A类、B类,根据登记情况如实统计,2018年1月1日之后的,按A类、B类分开统计,其中教研活动最高统计8学时,校本培训最高统计24学时。学分管理的具体要求请参见4月份全区统一发的学分管理明白纸。②表内含有新教师和非教师的数据。请各单位区分好,对于非教师据实登记并不做五年360学分要求。新教师要根据入职年限完成相应的学分要求。

5.请在8月14日(周二)15:00前完成《市南区各校(园)、单位继续教育学分不满360分的人员情况摸底统计表》填写,并用AM发给教育中心培训办公室王玉玲老师。文件名中需注明单位。

6.请各单位务必按期完成摸底工作,并及时处理教师学分问题,以免影响教师职称评审,造成不良后果。

未尽事宜,请与市南区教育研究中心培训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杨国青18663934073、王玉玲13210069950。

 

市南区教育研究中心

2018年8月9日

原文:关于对未达到继续教育学分要求的教师情况摸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