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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实施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方案

发表时间:2006-05-04阅读次数:4088
鲁政发〔2004〕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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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批转省教育厅山东省实施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山东省实施〈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六月八日



                                             山 东 省 实 施
                                 《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方案
                                            山东省教育厅
                                      (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我省要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必须紧紧抓住本世纪头20年这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坚持科教兴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保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培养适应我省现代化建设要求的数以千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百万计的专门人才和数以万计的拔尖创新人才,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我省历届省委、省政府都十分重视教育的发展,通过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教育管理,坚持依法治教,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由于我省人口多,底子薄,教育投入相对不足,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还不能完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
    今后几年,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面贯彻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进一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构建现代化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重点推进农村教育发展与改革
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鲁政发〔2003〕102号),坚持把农村教育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建立完善农村教育保障体系。
    1.努力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的水平和质量。城市市区和经济发达的地区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中西部地区的农村要重点抓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作,小学、初中适龄人口和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要分别保持在99%、98%和95%以上。加强和规范小学、初中学生学籍管理,把学生辍学率严格控制在2%以内。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接受同等水平的义务教育。
   2.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大投入,完善保障机制。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对本地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各级财政都要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要积极筹措资金,不断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
    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市长、县(市、区)长负责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确保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要逐级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凡是拖欠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的县,不准机关盖办公楼、买轿车,不准领导干部出国。
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保障机制。要在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把中小学危房改造作为公共财政体系保障的重点,增加对危房改造的资金投入。
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各市要制定并落实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的拨款标准。中小学收取的杂费必须全部用作公用经费。坚决制止农村中小学乱收费。
    3. 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推进“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坚持新形势下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统筹,保持“三教”合理的规模和比例。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农村学校的综合功能。继续开展“绿色证书”教育,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在实现国家规定基础教育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农村实际,在农村初、高中适当增加职业教育内容。
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以就业为导向,努力构建初、中、高相互衔接的职业教育体系。实行灵活的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方便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加强骨干职业学校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办好1所规模合理、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学校。每个设区的市办好1所起示范作用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对进城务工农民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
开展农村成人教育,整合利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促进“农科教”结合。农村成人教育要以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实用人才培养为重点。充分发挥农村成人学校和培训机构的作用。农村中小学可实行一校挂两牌,日校办夜校,要积极开展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和培训,成为乡村基层文化、科技和教育活动基地。充分发挥高等农林学校的作用,建设“高等学校农业科技教育网络联盟”,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为农业科技推广、农村教育培训做出贡献。
  4.建立健全助学制度,扶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鼓励通过东西结合、城乡结合等对口支援形式,帮助贫困地区的农村进行危房改造,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采取捐赠等形式参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鼓励村民自愿提供劳务支持农村中小学校舍的维护和修缮。
继续设立中小学助学金和免费发放教科书的专项资金,逐步扩大免费发放教科书的范围,逐步免除贫困学生杂费,为寄宿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补助;通过给学校划拨少量土地或提供劳动实践场所,帮助学生勤工助学并改善生活;广泛动员和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捐资助学。到2007年,争取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努力做到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倡导城镇居民对贫困家庭学生进行“一帮一”献爱心活动,继续倡导和支持社会各界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形式的助学活动。
    5.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优化教师队伍,全面推行教师职务聘任制,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及其他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到乡村中小学任教,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加强农村教师和校长的教育培训工作。
    6. 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按照“总体规划、先行试点、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农村初中基本具备计算机教室,农村小学基本具备数字电视教学收视系统,农村小学教学点具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光盘资源,并初步形成农村教育信息化环境,持续向农村中小学提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不断加强教师培训;整合农村各类资源,发挥农村学校在当地的文化中心和信息传播中心的作用,为“三教”统筹、农村科技推广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服务。

二、突出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建设,积极发展高等教育
建设好高水平大学是增强我省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带动全省高等教育整体水平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要在重点学科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管理运行机制改革、对外开放搞活等各项工作中,加大投入,提高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综合实力和重点学科的学术水平,带动我省高等教育全面健康协调快速发展,构建山东人才高地。
     7.继续支持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建设,创建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紧密结合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积极做好省部共建,支持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重点建设高水平、综合型、开放式的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努力发挥“服务山东”的重大作用。突出重点,力求实效,着力扶植建设1至2所研究型的大学,使其走在全国高等教育的前列。
省属高等学校建设,要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调整和凝炼学科结构,在国内外招聘汇聚领军人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全省形成一批布局合理、具有特色和优势的重点学科体系,力争部分学科领域在国内名列前茅或处于领先地位。
     8.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划。以“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和省级学科带头人建设工程为重点,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划,重点抓好“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00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00人的选聘和使用,启动青年创新团队1000人支持计划。高等学校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制定和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规划,扎实推进各项人才政策的实施,全面营造人才成长环境。
  9.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和完善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高等教育体系。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加快理工类学科建设,培植优势学科,发展特色专业,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积极设置服务区域经济、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的应用型学科专业。着重加强在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起基础作用的理工科类人才培养。建立现代教学管理制度。开展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学管理改革试点,扩大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范围,实行弹性学制、专本连读、本硕连读,扩大跨校专升本比例。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学校自主招生的试点。探索校际间学分认可机制。
    10.继续加大教学内容和课程改革力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全面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倡和鼓励教授讲授基础课,使优质教学资源向大学基础课倾斜。提倡编写、引进和使用先进教材,理工、财经、政法、农林、医药类专业使用近3年出版的教材比例要达到50%以上。改革大学外语教学,提高学生口语能力,鼓励双语教学,使用国外原版教材,提高外语授课率,构建高等教育国际化平台。
启动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程”,拟建设国家级精品课程10项、省级精品课程50项、校级精品课程500项,构建起初具规模的校、省、国家三级精品课程体系,将其列入对高校的评估指标体系。对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和课程进行结题验收检查,促进试点专业、试点课程改革的顺利进展。
    11.完善高等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与保障机制。建立教学质量责任制,高校党政一把手为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经费保障,增加教学经费,加强教学仪器设备和实验室投入。
建立教育社会评估和监测机制,加强教育质量监督。认真实施全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制度。规范和改进学科专业教学质量评估,加强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探索社会参与教育质量评价和监督的有效途径、方式和方法,形成评估指标体系,建立教学状态数据统计、分析和定期发布制度。
    12.实施研究生培养教育创新计划。加大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力度,设立优秀研究生科技创新资助奖和优秀导师奖,提高培养质量。改革研究生选拔制度,打破导师终身制,推行学分制并调正修业年限,强化导师责任制和研究生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制,促进研究生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青年拔尖创新人才的成长。
    13.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加快高等学校科研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加强高校实验室建设,突出自主知识产权创新,突出科技创新项目的效益,突出高校科技创新的产业化。要倡导科学、合理的科研评价机制,加大对重大科研项目的培植。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大学科技园的作用,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扩大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合作领域,加速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14.加强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秉承和弘扬齐鲁文化传统与华夏文明,重点建设一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实验室,办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期刊,扩大优秀论著的资助出版,培育学术精品,造就学术大师和青年学术人才。鼓励围绕山东重大经济社会发展课题,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

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15.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认真贯彻《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诚信教育,落实中小学德育大纲、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提高中小学生的基础道德素养。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思想、政治、品德课程,促进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切实增强德育的实效性和感染力。加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教育,提高法制教育和国防教育的实效。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16.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新课程,逐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研究和指导。积极推进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改革和技术课程实践基地的建设,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的作用;完善中小学教材审查和选用监管制度,努力减轻学生家长负担。建立省级新课程组织实施的评估、监测、反馈机制,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纳入对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内容。
    17.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加快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继续实行小学升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制度;积极探索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为基础、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招生办法改革;结合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深化高考改革;改革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内容,进一步建立以统一考试为主、多元化考试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学校自我约束、政府宏观指导、社会有效监督的高校招生制度。完善高校招生网上远程录取系统和网上阅卷系统,建设招生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平台。
    18.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大力发展高中教育,全省2010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加强规范化高中建设,引导示范性高中建设,提高农村高中教育水平,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不断扩大普通高中的规模,提高教育的质量。多渠道、多形式地发展幼儿教育,逐步形成学前教育网络,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实行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坚持持证上岗,发挥省级十佳幼儿园、省级示范幼儿园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
积极发展特殊教育,继续坚持以随班就读和附设班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的特殊教育办学思路,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切实依法保障残疾学龄人口的受教育权利。
    19.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和卫生工作。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大力增强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和意志力。积极推广《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体系。深化体育课程的教学改革,完善体育考试的办法。强化学校卫生安全意识,建立学校卫生安全责任制与监测机制,做好饮食卫生管理与卫生防病工作,防止食源性食物中毒的发生。增强青少年学生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健康教育,加强学生安全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和毒品预防教育。大力加强学校美育工作,丰富学校艺术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提高艺术教育课程开课率和教学质量,优化学校艺术教育环境。
     20.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优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环境。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加强语言文字生活监测和社会咨询服务,依法加强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测试和推广工作,推进学校和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为全省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基本规范化打下坚实基础。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要面向社会和市场需求,以就业为导向,推广“双元制”办学模式,建设重点职业技术教育基地,优化教学培养模式,培养大量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21.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立完善市、县统筹为主,社会广泛参与,学校面向市场自主办学的新型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实施职业教育“十、百、千”工程,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重点建设10处职业教育实习、实践基地,100所起龙头带动作用的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1000个具有现代职业教育特色的示范专业点。
    22.围绕市场和社会需求,推动职业教育转变办学模式,完善管理体制。面向市场和社会需求,不断开发新专业,改革课程设置,调整教学内容。积极推行“双元制”教学模式,加强企业和学校合作,实施“订单”式培养工程。推动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
大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的水平。
继续建设和培育一批实用高效的实习训练基地。推动职业院校和企事业单位合作,建设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实行多样、灵活、开放的人才培养模式,把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结合起来,加强实践教学和就业能力的培养。加强产学研合作,培植一批名牌学校、名牌专业。
     23.大力发展多样化的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鼓励人们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与终身学习。完善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建立对各种非全日制教育培训学分的认证及积累制度。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社区、城市等活动。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作用,加强从业人员、转岗和下岗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大学、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建设终身学习公共平台。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探索开放式的继续教育模式。

五、深化学校人事分配等项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教师和教育管理队伍
    24.全面推动教师教育创新,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改革教师教育模式,将教师教育全面纳入高等教育体系,构建以师范大学和一些高水平大学为先导,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协调发展,省、市、县三级教师培训机构贯通,职前职后教育相互沟通,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并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建立教师教育质量监控机制,完善教师教育质量保障制度。
    25.进一步完善教师继续教育体系,加快提高教师和管理队伍素质。实施国家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高质量、高效益地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和全员培训,提高在职教师的学历、学位层次。组织优秀教师参加国家级高层次研修和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加大力度,抓好我省教师的高级研修和骨干教师省级培训。进一步推进“齐鲁名师工程”建设,带动全省中小学名师的建设。强化学校管理人员培训,加快培养一大批高素质、高水平的中小学校长、高校管理骨干和教育行政领导。
    26.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全员聘用制度。加强学校编制管理,按照“精干、高效”的要求,科学设置学校机构和岗位;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行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聘用制度,实行按需设岗、资格准入、竞争上岗、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大力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提高新聘教师学历、学位层次。深化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教学实绩,作为选聘教师、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确定待遇的主要依据,实行优秀教师和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制度。在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和校长负责制,建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健全校长考核、培训、激励、监督、流动等相关制度。

六、强化毕业生就业工作,提高学生就业能力
   27.健全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体制、运行机制、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省政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通力合作、高校和职业院校目标责任明确的就业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一把手”工程,建立目标责任制,支持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深化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发展和完善毕业生就业市场,充分发挥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在毕业生就业服务中的作用。建立起更加科学规范的毕业生就业率、待业率公布制度以及相应的就业状况监测制度。
   28.面向就业需求,深化教育系统内外的各项改革。切实将高校布局、发展规划、学科专业结构、办学评估、经费投入等方面工作与毕业生就业状况紧密挂钩。把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作为衡量高等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采取各种措施,建立人才需求预测机制,自觉围绕人才需求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模式,实行招生、培养、就业“一条龙”管理,不断提高学生的就业与创业的竞争能力。高等职业院校要把培养培训与定向定岗就业紧密相连,职业院校毕业生80%以上能够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加强对学生的职业指导和就业创业教育,推动就业观念的转变。积极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和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引导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就业以及自主创业。

七、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29.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遵循“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扩大规模,改善条件,加快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与普通高校按民办机制合作举办独立学院,有效拓宽民办高校的发展空间。在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等领域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使民办教育发展迈出更大的步伐。
    30.切实增强依法办学、依法管理的意识,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建立防范风险机制。引导民办学校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办学特色。加大政策扶持和体制创新力度,积极发展优质民办教育。要表彰奖励成绩突出的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模式,均可大胆尝试,使民办教育发展迈出更大的步伐。

八、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31.加快教育信息网络建设,构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硬件、软件共享的网络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加强高校校园网建设,积极参与国家级教育信息化应用支持平台的创建。加大教育信息资源开发,建成多层次、多功能、交互式的教育资源服务体系。大力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扩大培养规模,提高培养质量。
32.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建立网络学习与其他学习形式相互沟通的体制,推动高校数字化校园建设,稳步发展远程教育。开展高校科研基地的信息化建设,研究开发学校数字化实验与虚拟实验系统,创建网上共享实验环境。建立高校在校生管理信息网络服务体系。

九、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33.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推进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向全方位、多领域、高层次发展。完善教育涉外政策法规和监管体制。进一步推动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强强合作、强项合作,尤其在科研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方面的实质性合作,贯彻《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积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方面的合作办学。
    34.进一步改革公派出国留学工作制度,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学术带头人的选派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自费留学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管理和监督措施,加强留学预警机制建设。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吸引和支持优秀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和为国服务,吸收培养高层次外国留学生,扩大来鲁留学生的规模。
积极实施“汉语桥工程”,大力推进网络和多媒体汉语教学项目建设,加强中国特色学科和优势学科的对外教学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教育机构赴境外办学。

十、坚持依法治教,健全教育督导
    35.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教育行政许可项目,根据实践需要适时制定地方教育法规、规章,完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改革教育行政审批制度,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教育行政执法和决策的程序,建立健全听证、公示、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强监督,实行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
    36.坚持依法治校,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理顺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的关系,保障学校按照章程依法自主办学。规范学校管理,依法制定并积极实施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校务公开,发挥教代会、校董会、社区、学生和家长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建立面向社会的监督举报制度。
    37.加强教育督导评估,保障教育发展与改革目标的实现。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实施对不同类型地区教育的分类督导评估,全面推动中等及以下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建立和完善对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机制,并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政绩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38.深化和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理顺关系,强化管理,提高办学设施的使用效益。

十一、增加教育投入,改革完善教育投入体制
     39.教育投入是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必须强化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的责任,以更大的精力、更多的财力发展教育,确保“三个增长”。义务教育经费由政府承担,适当收取少量杂费;非义务教育的办学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渠道,由政府、受教育者和社会共同分担。要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满足公共教育需求的、稳定和可持续增长的教育投入机制。
     40.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建立社会投资、出资和捐资办学的有效激励机制。在非义务教育阶段,要合理确定政府和受教育者分担办学成本的比例,收费标准要与居民家庭承受能力相适应。要全面落实企业及个人向教育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逐步探索用人企业与职业学校联合办学的新路子。扶持发展各种形式的公益性教育基金和信托基金,扩大彩票收益用于支持教育的份额。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发展校办产业。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企业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出资和投资办学。
    41.以政府投入为主,进一步健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体系。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助学政策与措施。在高等学校,切实贯彻国家制定的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大力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在全省开展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继续动员和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资助活动。开展义务教育课本循环使用的试点。
    42.严格管理,不断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牢固树立勤俭办教育事业的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政策。对中央和省财政资助的重点建设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加强对教育经费的审计与监督,提高使用效益。

十二、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
     43.深入推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加强普通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建设。扩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覆盖面,推进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进社团、进网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大学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青年志愿者和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44.切实抓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努力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纠正招生、考试等方面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