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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推进区域性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建设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

发表时间:2006-05-04阅读次数:4167
各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2003至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和《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教师〔2004〕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现就我省推进区域性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启动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提出如下意见:

一、整合资源,积极推进区域性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建设

实施教师网络联盟计划,是大幅度提高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按照《意见》要求,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构建以师范院校、其他举办教师教育的高校和教育机构为主体,以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为支撑,以中小学校本培训为基础,职前职后教育一体化,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相沟通,覆盖全省城乡、开放高效的教师教育网络体系,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师培训的质量水平。

(一)加强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构建教师教育网络联盟体系。我省区域性教师教育网络联盟体系建设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鼓励和推荐省内教师培训院校加盟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并以加盟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的高校、省级教师培训机构为先导,逐步吸收其他教育机构参加,同时发挥教师培训院校系统和卫星电视教育的优势,共同搭建起我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体系。发挥师范院校和举办教师教育机构的骨干作用,建立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教育师资库和虚拟学科教研组织, 实现优质教师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师培训网络资源,将山东教育学院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增容扩建,扩大网络覆盖范围,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我省区域性教师教育网络联盟与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之间的互联互通,结合“校校通”工程的实施,与各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各中小学校连通,形成上下贯通、灵活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 

(二)加快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改革与建设,构建多功能的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承担着教师培训的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服务等功能,是推进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各地要按照《山东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认定标准》的要求,积极推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与县级教科研、电教等相关机构的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合力,构建“多功能,大服务”、上挂高等教育机构、下联中小学校的县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形成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的校外学习中心(点)和公共服务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形成与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远程教师培训与管理平台相互衔接、优质资源共享的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系统。从2005年开始,我省将开展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认定工作,推动全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

(三)全面推进校本培训,促进中小学校学习型组织建设。校本培训是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基本组织形式,各地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本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字〔2003〕3号)要求,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2004至2008年,我省将在全省中小学校评选校本培训示范学校,以推进和规范校本培训的开展。在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中,各地、各级教师培训机构要努力探索现代远程教育模式、校本培训模式、院校培训模式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的有机结合,不断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质量。

二、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

2004至2008年,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方针是:“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以“齐鲁名师建设工程”、省市骨干教师培训、“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师德教育”全员培训和中小学教师学历提高培训为重点,以推进教师网络联盟计划为抓手,按照“名师培养—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分层次整体推进的思路展开。

(一)齐鲁名师建设工程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名师队伍,带动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的创新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我省从2004年起,每5年为1个周期,在全省中小学教师中实施“齐鲁名师建设工程”。到2008年,完成首批62名齐鲁名师人选的培养培训,使其逐步成长为学者型、专家型教师,带动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抓紧启动本市、县(市、区)“名师建设工程”,建立有利于名师成长的激励机制,不断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

(二)骨干教师培训

2004至2008年,我省将以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为重点,以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为目标,组织开展7000余名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和70000余名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分别占全省中小学专职教师总数的1%和10%。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骨干教师市级培训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三)“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师德教育”全员培训。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实施方案(2004至2008年)》的部署,2004至2008年,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主要内容,以校本培训为主要形式,分4个阶段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的全员培训,使每位教师完成不低于240学时的在职学习。

(四)中小学教师学历提高培训

通过现代远程教育、自学考试、函授、夜大等途径,统筹规划,加强管理,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培训质量,努力完成小学教师进修高等师范专科及本科学历提高培训10.45万人,每年2.61万人;初中教师进修高等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提高培训7.01万人,每年1.75万人;高中教师取得本科学历培训1.95万人,每年0.48万人,高中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达到一定比例,实现教育部提出的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指标。

三、规范管理,加强中小学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建设

(一)积极研究开发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多样化的教师培训课程资源。要紧密结合我省新一轮教师培训的需要,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研究开发优质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在内容上,根据在职教师的特点和需求,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在类型上,要体现多层次、多形式、多规格,多样化,以满足不同层次教师的学习需求;在形式上,要体现文本、光盘和网络资源相结合,形成集多种呈现方式为一体的教师学历和非学历培训课程资源“超市”,满足广大教师对课程资源的需求和选择。

(二)建立严格规范的教师培训课程资源评审、遴选机制和准入制度,促进优质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共建共享,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材管理,严把教师培训资源质量关。教育厅每年春秋两季发布《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教育课程资源目录》,未经审定并列入《目录》的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不能在我省征订和使用。

四、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顺利实施

(一)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各地要加强对实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教师培训工作的领导,把教师培训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同步考虑,统筹安排,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要把教师培训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教师培训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要理顺教师培训工作管理体制,明确教师培训工作责任制。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由教师教育管理机构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教师培训,杜绝多头管理、重复培训和乱办班、乱收费;统筹协调有关教师教育机构,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培训的监管,建立和完善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和质量评估制度。要将实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和教师培训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范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与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与教师资格证书认定和教师职务评聘相结合,形成教师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教师培训证书制度,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实施方案》,建立教师培训管理档案和学分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参加学历提高培训的管理,坚持学用一致、学以致用的原则;建立教师学历培训和非学历培训有关课程、学分互认机制。

(三)坚持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师培训经费。抓好教师培训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地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师培训经费的保障机制,以及政府、学校和教师个人培训成本分担机制。要将必要的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行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要加强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