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青岛市第六届初中学生
创新实验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不断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落实学科教学改进指导意见,提高学生的实验操作能力,引导学生积极探求未知的科学事实、原理和规律,强化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现就举行青岛市第六届初中学生创新实验展评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展评人员
普通初级中学八年级生物学科在校学生;普通初级中学九年级物理、化学学科在校学生。
二、展评内容及展评办法
(一)展评内容
课本实验、拓展性实验及实验操作创新成果的展示。
(二)展评办法
1.展评分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
2. 初评由各区市教研室(教育中心)、局属学校组织。物理、化学、生物每学科每区市选拔出参加复评项目15项以内,高新区每学科限5项以内;局属学校每校每学科限3项以内。
3.复评由青岛市教科院组织。本次成果展示采取视频评选形式进行,每个参评项目的学生创新实验成果视频展示不超过10分钟。
4.本次展评将按照报名总数的30%评选出获奖成果,并按3:4:3的比例设学生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合作项目只取前两名作者表彰。
三、展评说明
(一)为调动全体学生的积极性,每个学生只能选报一个学科参评,不得兼报。违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各区市初评时要组成评审专家组,根据相关指标认真组织选拔。展评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2016年12月23日前,以区市为单位将有关创新实验展示的设计方案电子稿和视频按学科报送到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404室。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科院张玉坤联系,联系电话89092897。
附件:创新实验主创学生信息、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
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6年11月10日
附件
创新实验主创学生信息、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