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届中小学
活动学生竞赛项目
技术发明创新
一、参赛范围
(一)参赛组别: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
(二)参赛人数:1~3人。
(三)指导教师:限1人(可空缺)。
(四)每人限参加一个赛项,限提交一件作品。
二、作品要求
(一)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产权明晰,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二)必须符合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要求,并便于推广和应用。
(三)实物作品须配有不同角度外观彩色照片、研制过程图片与相关视频资料(包含作品多角度展示、作者本人全程讲解、作品功能展示等影像)。视频时长20~30分钟,画质清晰,mp4或avi格式。
(四)作品范围包括信息技术发明创新,教具、学具和教学仪器创新设计等。
(五)在提交作品的同时,还须提交一个作品创作演示文稿(包含作者/团队介绍、作品创作思路、创作过程等内容)。
(六)已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作品不能参赛。
三、作品类型
(一)发明:是指对参赛项目、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是项目发明,也可以是方法发明。
(二)实用新型:是指对参赛项目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三)外观设计:对参赛项目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新设计可以是线条、图案或色彩的平面设计,也可以是产品的立体造型。
(四)技术创意:主要是应用已有技术解决现实或社会中的重大问题而形成的技术创意方案。
四、作品提交
(一)网站报送:选手须通过NOC网站(www.noc.net.cn)竞赛平台在线提交作品。
(二)提交内容:电子报名表、图片资料、视频资料、陈述PPT。
(三)截止日期:作品提交至全国组委会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10日。
五、竞赛流程
(一)报名:参赛选手须通过NOC网站竞赛平台在线报名和提交作品。(有地方组委会的地区,由当地组委会统一组织报名)
(二)初评:由地方组委会负责组织,确定地方奖项后报送全国组委会。(无地方组委会的地区,作品由全国组委会负责评审)
(三)复评:由全国组委会负责组织,对地方报送的初评获奖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全国决赛入围作品。
(四)全国决赛:入围选手现场决赛,确定一、二、三等奖。一等奖选手将获得参评“恩欧希教育信息化发明创新奖”的资格,并有义务参加决赛期间的交流活动。入围但未能到达决赛现场参赛的选手,视为弃权,不予评奖。
全国现场决赛形式:陈述与答辩。
1.入围作品陈述10分钟,答辩5分钟。
2.如为团队参赛,则须全部选手参加,可内部分工。
3.陈述用文件为PPT格式。
4.参赛选手须将入围作品、陈述用PPT文稿存储于U盘等自行带至决赛现场,并拷贝在赛场的计算机中。(如需道具请自备,尺寸限长2m×宽1.5m范围内,且安装拆卸方便)
(五)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必须是作品的设计制作者,不能委托他人代表参赛。入围但未能到达现场参赛的选手,视为弃权,不予评奖。
2.全国决赛入围名单公布后不允许更改作品申报表中的各项内容;入围作品不得进行替换。
3.已在全国其他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不予参赛。
六、评审标准
评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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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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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复评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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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决赛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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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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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设计应科学、准确,且符合科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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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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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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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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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应实用,且具有推广应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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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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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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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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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应体现环保、节能、绿色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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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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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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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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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在采用新工艺与新材料等方面应有所创新,应用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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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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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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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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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应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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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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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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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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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相同或类似作品在国内外公开或使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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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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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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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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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在技术思路、原理、方法上有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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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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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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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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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的照片、文字、视频应清晰体现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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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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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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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选手陈述与答辩的现场综合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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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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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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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相关说明
(一)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选手原创,选手在上传作品前须确认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剽窃、抄袭、顶替他人作品,如因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并取消选手的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
(二)所有作品一经参赛,即视为参赛选手同意全国组委会拥有对其作品的使用权,同意组委会以任何形式对参赛作品进行展示和传播。
(三)本赛项产生“恩欧希教育信息化发明创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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