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NOC活动青岛组委会
机器人诗词大会
一、大赛目的及意义
机器人诗词大会比赛分为大学组,中学组和小学组。本次比赛的目的是推广源远流长的中国文化,中国的唐诗宋词等古文家喻户晓,本大赛将中国文化与机器人科技相结合,让学生在学习机器人知识的同时更加深入了解中国文化。
二、机器人要求:
检录时机器人需通过检查,参赛机器人应符合以下原则:
(1)机器人的外形必须是类人型,如由四肢、躯干和头等几部分组成。
(2)机器人必须且只能使用一个可编程处理器。
(3)机器人必须使用电池供电,其电压不超过9.6V。
(4)机器人发出的声音必须是由机器人内部发出的声音。
(5)机器人编程语言不限,参赛队员必须能够解释其程序。
三、比赛规则
比赛场地:(2X2)㎡舞台(白色亚光板) 场景:自备 机器人数量:1 台
(1) 比赛项目主要考验学生对中国古诗文的理解。机器人语音模块的使用,和机器人对动作的复杂性与艺术性的结合
(2) 比赛当天现场公布大学组,中学组,小学组各二十道诗词题目(大学组为古诗文混合,中学组为课本中文言文,小学组为课本中基础古诗)
(3) 参赛队伍现场编程制作程序,程序设计时间为3小时
(4) 比赛在绝对安静的场地下进行,比赛过程中从二十个题目中任意抽取五道题进行测试,由参赛队员先回答,参赛队员回答后机器人回答并配有相应动作。
(5) 比赛可自动可遥控,参赛队员可通过遥控设备控制机器人回答问题。
(6) 比赛过程中,机器人在回答问题的条件下,完成头部动作、双臂动作、双腿动作、腰部动作、整体协调动作以及服装设计效果。
(7) 满分110分,其中每种动作10分,服装设计10分,回答问题学生和机器人各占25分,比赛结果为分数最高者胜。
(8) 答题过程中,每道题学生和机器人答题时间为10秒,若20秒内未打出问题视为放弃作答,不得分,打错扣5分。
(9) 如果机器人在比赛的过程意外摔倒,一次减掉5分,如果在一次比赛中摔倒三次, 将取消比赛。
四、评分标准
按照表 1 所示的标准评分。
表1 评分标准
参赛
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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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
动作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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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
臂
动作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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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腿
动作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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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部
动作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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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
协调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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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
设计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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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答题
5分/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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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答题
5分/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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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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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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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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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场地图
长:2m
宽:2m
高:2m